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,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合法权益,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环境,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《吉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。《条例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围绕物业管理监管职责、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、业主及业主组织、前期物业管理、物业服务和使用及监督管理、专项维修资金等方面,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,对《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》进行了细化和补充,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8月19日前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市司法局。
通讯地址:吉林市光华路98号司法局9楼立法处;联系电话:0432-69982045;电子邮箱:jlszffzb@163.com。
吉林市司法局
2024年7月19日